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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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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2021新北市美展」開始報名

一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,培育藝術人才,推動全民美育,提升藝術參與風氣,特辦理「2021新北市美展」,歡迎各類藝術創作者參與競賽、相聚爭豔,並提供展覽場域展出作品。

 

二、徵件時間:自11041()430()截止收件。

 

三、參賽資格:

()具中華民國國籍,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。

()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,並可參賽多類,惟每類以報名1件參賽作品為限。

()雕塑類可團體參賽,團體參賽者須推派1人為代表人,團體成員不得以個人或其他團體再報名參賽同徵件類別。

()參賽作品須為10811日以後之創作,且須為未曾在國內政府機關()主辦之競賽得獎、入選之作品,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。

()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簡章規定,初審與複審須為同一件作品,違者視為資格不符,不予收件或予以退件。

()參賽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,不符者將通知參賽者補件,補件期限以通知起7日為限。

 

四、報名方式與報名期限:

()採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。

()網路報名之網址:
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c3CzW8KXtWbIhNbvbEwRIXm06ra9KUwgw-n-qq2Yc9zx0UfQ/viewform?usp=sf_link

報名時限至430日止,以電腦顯示之收件時間為準。

()紙本報名請親送或郵寄至「220703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2樓」,親送者須43017:00前送達,郵寄者之收件日以郵戳為準。

 

五、徵件類別:

()水墨

()書法

()膠彩

()篆刻

()雕塑(含立體複合媒材)

 

六、詳細內容請下載、參閱「2021新北市美展」簡章或電洽02-2950-9750118黃先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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