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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

【113年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】申請收件自5/1至5/31

 

一、 申請資格:

(一) 申請人須為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及團體。
(二)  近二年內未曾於本府文化局(以下稱本局)申請個展通過且經安排展出。
(三) 非屬各機閞學校或社團之畢(結)業展。
申請人於同一年度以提送一件申請案(個展或聯展擇一申請)為限,且不得同時申請個展及參與聯展。

二、 申請展出地點(附件一)及其展出之作品類別:

(一) 新北市藝文中心及新莊文化藝術中心:申請展出之作品須為水墨、膠彩、油畫、水彩、版畫、書法、篆刻、雕塑、陶藝、工藝設計、攝影、綜合媒材等類別之創作;非屬純美術範疇者,如插花、樹石、盆景及各式收藏品展覽,不受理其申請。
(二) 美麗永安藝文中心:申請展出之作品須為應用美術、圖文設計、視覺影像設計、概念式互動裝置創作等類別之創作。

三、 受理申請收件時間:5/1至5/31。
四、 申請應檢附資料:

(一) 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計畫書(附件二)。
(二) 個人資料使用聲明書(附件三)。
(三) 送審作品之數位影像。

五、 申請文件送件方式及收件日之認定標準:

(一) 郵寄(信封註明申請美術展覽):收件日以郵戳為憑。
(二) 專人送達(含快遞、親送等):收件日以本局收件章戳為憑。
(三) 線上申請(至本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線上申請):

https://service.ntpc.gov.tw/eservice/Index.action
以申請系統所示送件時間為憑。

六、 送件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2樓
七、 聯絡洽詢:吳小姐02-29509750分機113
八、 Email:ab1750@ntpc.gov.tw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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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資訊及申請表單請查詢: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官網  (新北市政府文化局→活動公告→徵件/徵選)
網址:https://ssur.cc/nPqNoGf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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